你好,请问一下,我是劳务工,去年2月出了一次工伤,右手手腕骨折了,休息了三个月,后来也就没什么不适的,只是偶尔还有一点点疼,干活也没有太大的影响,劳务公司就只补了6000的生活费,今年劳务的说要去做工伤认定,还得去河北,我在江苏南通上班,有1千多公里,请问我有必要去吗?这种情况能认定工伤等级吗?
劳动争议江苏省-南通市2024-03-11 21:18:04186*****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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