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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公司为一家旅行社,我们从事的是销售。于2023年7月31日从该公司离职,由于7月28日老板对我们进行谈话说,并谈及旅行社收客人头费提成按成,并承诺按照150元/人,承诺我们今天签离职合同,明天人头费将给我们进行结算。现有争议的为,当时老板只说截止7月31日所有人数,这其中有包含我们已收定金但未出团人数。在离职时我们也与之进行沟通过后续已收定金但是未出团的人数该如何进行结算,公司人事告知我们这部分人员按照75元/人给我们进行相应结算,但在后期进行结算时。老板不认我们已收定金未出团人员提成费用。只结算当时截止日的人员费用,现这部分已收定金未出团人员这部分费用我们将该如何进行讨要。

劳动争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2024-03-07 13:03:16130*****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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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254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您好,有证据证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4-03-07 13:09:54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4-03-07 13:12:07

      证据目前,只有老板当时谈话中提起的150元/人,但是未提及截止当日后我们前期收到的已收定金和未出团的人员费用。签的的离职合同中也只写了150元/人。

    • 律师回复: 2024-03-07 13:13:59

      那这个有争议。

    • 用户追问: 2024-03-07 13:24:52

      是的,所以剩余这部分钱应该如何进行讨要

    • 律师回复: 2024-03-07 13:25:36

      建议您再去搜集证据,再申请劳动仲裁。

  • 缪春艳律师
    月帮助11
    湖南淡远(昆明)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们之间的约定有证据可以证明吗?如果有,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4-03-07 13:23:4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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