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2月份之前上班都是12小时倒班制,白夜休休。2月份开始改成24小时值班,之前12小时值班每个月上班180小时,更改后每个月上班240小时且没有加班费。我不同意,提前30天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现在公司想让我提前走人,说不需要交接工作。合理不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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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莹律师月帮助0人河北建宏昌律师事务所你好,如果自己离职公司交接完就可以离职。但是你的工作时间已经超法定工作时间,可以向公司要求给付加班费回复于 2024-02-29 16:06:52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4-02-29 16:11:21
但是按合同我有30天的交接时间,这30天上班公司也要正常给我发工资交社保。如果我不同意提前走,要求上完30天是否可以?2月份的上班工时是144小时,我2月份上了168小时算是加班吧。而且公司更改排班时间且不给加班费这个事算不算强迫我离职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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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4-02-29 16:15:57
你是否给公司交了离职申请?是否有证据证明公司延长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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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4-02-29 16:16:26
因为你提离职,如果公司同意是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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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追问: 2024-02-29 16:18:11
已经邮件发送离职报告,报告中写明提前30天提出离职,请公司安排交接。工作时长有排班表,上班时间及时长排班表上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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