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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是属于公司方,现在有一员工提出了离职,我想咨询一下工资发放的问题。该员工在今年的1月31日提出家里有事,需要提前请假回家,然后今年2月19日才回到公司上班,上班2天,然后在2月21日中午电话提出离职(2月21日也没有请假没有来到公司),现在让她回到公司进行交接业务,她说做到月底交接完就离职,离职原因是个人问题不方便透露,请问:像这种情况,2月份公司该如何结算给她?

劳动争议广东省-广州市2024-02-21 15:05:5713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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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377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这个工资分两部分 ,1到9号之间 ,按照事假计算 ,最多就是发放生活费 ,具体的也要根据你们公司的管理要求 ,发放事假工资 ,第二部分 ,十号到20号 ,正常发放工资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回复于 2024-02-21 15:10:23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169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按实际工作进行支付,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02-21 18:27:11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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