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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因为夫妻感情不和造成了离婚,有三个子女,大的已经18岁了,当初离婚的时候一气之下南方提出的要求我就答应了,离婚协议是每个月支付两千元抚养费,可是我是净身出付家里房子我没有要求分,这几年每个月我都会给孩子们钱和买衣服,男方也没要求我按月给,现在他突然要求我每个月支付抚养费两千元,我现在的能力根本无法承担,我目前名下有一套房子,我还能重新申请减轻抚养费吗?有两个孩子还在上学

婚姻家庭浙江省-温州市2024-02-12 05:31:43132*****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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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谢福金律师
    月帮助209
    广东典纬律师事务所
    可以的,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回复于 2024-02-12 07:03:0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16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按离婚协议约定履行,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4-02-12 10:36:3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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