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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前公司给我发律师函告我伪冒他员工进行商业活动,要求3天内赔偿xx万并道歉,只有两点有可能成为证据。1、在职期间小红书和微信发公司允许的带logo的宣传文案,离职后忘记删除微信文案。2、公司联系客户生成某些截图证实,但我确实未以公司名义交易。请问您觉得我需要请律师吗??(微信和小红书是我自有账号,且未主动撬走客户,都是客户自己来找我)

侵权维权广东省-深圳市2024-02-05 21:25:39186*****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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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利金倩律师
    月帮助178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您好!可以委托律师积极处理
    回复于 2024-02-05 21:27:11 咨询他
  • 谢福金律师
    月帮助231
    广东典纬律师事务所
    暂时不用,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回复于 2024-02-05 21:27:55 咨询他
  • 杨洪福律师
    月帮助105
    广东弈扬泰律师事务所
    没有利用公司名义交易的可以不用理会。你们之间是否签署过竞业限制协议?
    回复于 2024-02-05 21:54:10 咨询他
  • 易磊律师
    月帮助1799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如果你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可以不用理他。
    回复于 2024-02-05 23:07:0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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