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和我先生均为华人,2019年在中国领证结婚,同年前往澳洲墨尔本居住生活,婚后在澳育有两孩,两孩均为澳籍。2019年2月至2023年3月都在澳洲生活,2023年3月至今一家四口回国均在国内生活。
2.关于一家人的国籍情况:
婚前: 老公澳洲pr 永居身份;婚后:老公入澳籍, 本人获得澳洲pr永居身份,俩孩子都为外籍。
3.现两人感情出现问题,如果在中国起诉离婚,国内法律是否可以判决俩孩子的抚养权?(俩孩子都为外籍,一儿一女,儿子四岁,女儿2岁)
婚姻家庭北京市2024-01-10 09:58:1113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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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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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百朗律师事务所
如果你是中国籍人,你可以在你所在地的县级(设区的市的区级法院、县级市法院)法院起诉,比如你的户籍所在地法院,你的居住地所在地法院。你可以在起诉状中提出关于孩子跟谁一起生活、抚养费的请求,也可以提财产分割的请求。
回复于 2024-01-10 1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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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冠鲁律师事务所
你好, 可以争取。
回复于 2024-01-10 10: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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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回复于 2024-01-10 11: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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