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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一家珠宝店,接手了一个烫手山芋,但东西不是我弄坏的,店长说要我负全责;其二,入职前跟我说试用期2700底薪加200全勤,入职后却拿正式员工的业绩任务要求我,不给提成的同时还要扣我工资,这合法吗

劳动争议四川省-达州市2023-12-27 16:35:1115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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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吴昊律师
    月帮助0
    湖北朴诺律师事务所
    您好 ,店长有证据能证明是你把东西损坏的吗?如果没有对方栽赃可以考虑先报警处理,如果有明确的合同约定或者是口头约定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公司不支付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
    回复于 2023-12-27 17:16:02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16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3-12-27 20:21:44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02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3-12-27 23:46:0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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