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劳动争议>咨询详情

实习期间,想离职,交了离职通知,企业却以和学校签订了合同为由不让走

劳动争议山东省-烟台市2023-12-25 11:57:04193*****615

分享

律师回复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合同怎么约定的?成立劳动关系的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辞职即可。
    回复于 2023-12-25 12:04:39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3-12-25 12:08:18

      这个我不太清楚,但是,我去问过人事了,我们过了试用期,但是我们不是正式员工,因为我们是走的学校这边是实习的学生,我的辞职是以文件形式交给了人事,以及总监

    • 律师回复: 2023-12-25 12:12:17

      未毕业的学生成立不了劳动关系,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找学校拿合同。

    • 用户追问: 2023-12-25 12:19:34

      我是以文件的形式发给人事和总监的,不会有什么问题吗,还有,我们这种还是只能按常规来等30天才能走吗

    • 律师回复: 2023-12-25 12:21:45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是成立劳动关系的前提下离职时间的要求,未毕业的学生成立不了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而是适用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否则单方违约的对方可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955
    湖北秋筠律师事务所
    您好,有离职的自由。没有人可以强迫。
    回复于 2023-12-25 12:14:06 咨询他

劳动争议类型活跃律师

  • 易磊律师

    相关月回复265 累计好评3357 18分钟响应

    咨询
  • 占静律师

    相关月回复196 累计好评238 11分钟响应

    咨询
  • 张雪律师

    相关月回复200 累计好评1047 16分钟响应

    咨询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