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一家公司实习不满一个月,公司单休转正之前2800,公司实行30天工作日计算薪酬,12月19日我正式离职,12月份实际工作十天,因生病在家休息四天,离职后老板告诉我,12月份按31天工作日计算薪酬,但是我工作的那两周的周天不计算薪酬,还是按照10天计算,与26天工作日薪酬计算少了200块,老板违法吗?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如何操作?
劳动争议陕西省-西安市2023-12-19 16:25:48199*****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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