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日,我们学校组织去丰城某动物园秋游,我是带班老师带学生去。在动物园,因为教官站在我身后,我没有察觉,不小心踩在他脚背上,导致自己摔倒,事后拍片是骨折。休病假一月。医药费花费400余元,但是没有上班,损失经济收入3000余元。 动物园只同意承担医药费,其他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均不同意。 请问我该向学校、旅行社、教官这三方要求赔偿吗?分别如何分担责任?如何向三方提出索赔?
侵权维权江西省-南昌市2023-12-09 13:23:45139*****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