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地点有一条规定,就是直接辞职(不管什么理由)走人会扣当月40%的工资,这个合法吗?
劳动争议江西省-宜春市2023-12-07 19:12:18153*****453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