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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六,被属区分局警察上门,传唤至分局,出示一个黄色网站上的视频,男主角是我。该视频是2021年拍摄,用的女方手机,然后被别人传至网站上。该网站我从未登陆过后来又分别传唤了女方和疑似上传视频的人(两人由我供求后警方查找到的),然后录了笔录,扣下手机说要进行数据采集,就让回家了。 疑问:我的手机里有部分淫秽视频,和qq聊天记录、群聊等,有给其他好友发送过淫秽视频,会不会被采集并认定传播淫秽物品。

其他吉林省-长春市2023-12-05 17:02:20177*****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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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谢福金律师
    月帮助245
    广东典纬律师事务所
    如果数量少,就不会,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回复于 2023-12-05 17:04:43 咨询他
  • 龚永青律师
    月帮助636
    江苏金木天律师事务所
    请问数据泄露了吗?你好,。 可以提供处理思路。
    回复于 2023-12-05 17:04:44 咨询他
  • 吕帅豪律师
    月帮助49
    河南靖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不排除这种认定,建议你委托律师介入
    回复于 2023-12-05 22:23:25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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