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于2023.10.31由法院强制清算,并成立清算组,至12月1日职工正常工作并配合清算组交接。清算组于12月1日下午向职工提供自动终止劳动合同书面通知,同意支付终止合同经济补偿金,但不再支付11月薪酬及社保 问: 1.企业强制清算程序启动之日,是否为自动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 2.若自动终止,是否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或者支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3.除经济补偿金以外,是否还涉及违法解除或终止的赔偿金? 4.能否追要11月工资及社保,以及12月工作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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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给法院的补充说明可以用红笔划线出重点吗 2.在我工伤期间(2025年5月9日-2026年1月30日)公司未经协商于2025年8月1日直接发布因经营困难、生产经营发生明显变化取消司龄补助(工龄工资)通知 我上个月2026年2月已正常上班但发现公司不仅没发工龄工资、连之前固定的高催岗位绩效500也没有了,我们这边劳动监察只管没交社保的,一问就让我去仲裁 该如何维权 公司有倒闭征兆 陆陆续续在搞走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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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缴纳社保。 现在已经离职1个月 23年入职 26年1月才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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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1月份收到PIP通知,要求载月31日前达成业绩要求,到期被通知离职,可以要求2N补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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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正常上班期间,背向同事准备坐下继续开展工作,在即将落座时,身后的凳子被同事无意挪动、移开,导致我在无防备的情况下直接摔倒在地,身体受伤。本次摔倒并非因个人打闹、嬉戏、从事与工作无关行为导致,纯属工作过程中正常准备就座办公时,因工作场所内他人挪动物品引发的意外事故。这个工伤认定能通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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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地果厂做了一天没有签合同然后中途回去了还有没有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