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9月7号入职,2023年12月7号转正,试用期还有七天转正收到通知公司调整被辞退 2.前两个月绩效考核分数均在90分以上,绩效拿满;第三个月绩效评分在83.5,且考核表中考核说明中增加一段文字:“试用期考核低于85(含)为试用期考核不及格,将不通过试用期辞退处理”于前两个月试用期表格不相同,因本人未知情状态及未仔细确认考核分数而签字了 3.签署的劳动合同中有一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内容为:当出现乙方连续三次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赔偿及补偿 4.试用期期间未文字或口头指出不合格点及要求改善地方,或做培训和调岗 5.以上情况甲方做辞退无赔偿是否合法?如赔偿的话可赔多少
劳动争议广东省-深圳市2023-11-30 09:18:24176*****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