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市钱塘区民营企业工作1年近2个月,月薪32000元(合同里是按照32000*60%签订的)。去年发了15薪(因为是2022年9月15日入职的,年底按照3薪乘以系数给的年终奖)。 上周突然收到人资通知,让我自己离职。给我休假一个月,然后自己主动离开。我不同意,要求n+1,即2.5个月的赔偿金。人资表示杭州市的平均工资为7000多, n只能按照3倍赔偿金而不是我过去12个月的平均工资。没谈妥。 想要咨询下: 1.是否真如hr所说,我的n只能按照杭州市平均工资算; 2.如果后面没谈妥走劳动仲裁我是不是可以要求2 n; 3.后面怎么跟hr和老板谈能够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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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拖欠工资 现在是2026年1月9号,2025年10月份的工资还不给发 闻就是等着 一直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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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十四天前入职安踏销售。让我买工服是2.5折。现在总让加班没有加班费。我不想干了会不会让我原价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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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于2025年7月份与目前就职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10月份出国,由于工资拖欠及工资不能按时发放等问题,我向公司提出了辞职。公司要求我赔偿出国期间的护照、签证、机票以及在国内的差旅费,我能否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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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11年7月入职中铁十七局到2020年11月离职,离职原因就是工资发放不及时,现在好几年过去了,今天刚听说我这样的情况可以申请离职补偿,现在还可以申请么,过了时效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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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于2022年2月入职被申请人公司从事客户工作,约定日工资底薪4000元+提成。2025年12月6日被申请人主动跟申请人协商离职,被申请人拒绝支付经济补偿共计23253.82元。申请人多次协商未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现在公司跟我协商要我主动离职,不然要清算我工作这几年来的过失,说我的过失都够补偿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