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于10.17日凌晨一点半在工厂上班期间发生工伤事故导致骨折 2.目前医药费由我本人已经垫付,生活不能自理,公司提出医药费可以报销,但不给护理费用以及生活费,每个月给我1760的工资发放 3.我想问的是他们这样合不合理,我应当享受到的权益是什么,现在能不能告他们
劳动争议贵州省-遵义市2023-10-18 19:57:48151*****665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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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宇律师月帮助569人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当然不合理了 ,这属于工伤 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的 ,伤后一个月 ,去人力社会资源保障局的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 ,等病情稳定以后 ,向工商科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 ,可以要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交通费 ,除了医药费以外 赔偿的数额应当是在十二万元以上 ,最高可以到几十万或者上百万 ,具体根据你的伤情鉴定来确定 ,十级伤残也是最低等级 ,也得是12万元到15万元左右 ,我说的这些都是除去医药费 ,医药费需要实报实销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回复于 2023-10-18 20:01:08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