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省中山市; 2.本人工作超20年,现公司准备新注册一间新的公司,并要求所有在职员工,与新公司签劳动合同; 3.如果不与新公司签合同,原公司又注销的话,怎样才能争取到属于自己的工龄权益N+1赔偿。 备注:现公司近三年经营亏损,原来的高层股份没有纸质文件,老板多次口说亏损完毕(因为没有协议、所以这个股份已经是没法追讨)。现在新注册的公司,让人感觉有意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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