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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合同时,合同上明确表明上班时长为八个小时,但公司却要求上每天上9个小时,说另外一个小时是包含吃饭上厕所的时间。合同上是8个小时上班时间,公司要求上9个小时,但是又没有写在合同里,这种情况是合法的吗?可以要求老板支付加班费吗?

合同纠纷广东省-东莞市2023-10-04 09:19:5215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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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539
    山东东标律师事务所
    不合法,可以要求,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于 2023-10-04 09:21:48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17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3-10-04 10:02:22 咨询他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921
    湖北秋筠律师事务所
    您好,可以拒绝。也可以要求支付加班费。
    回复于 2023-10-04 10:38:4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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