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九月七号之前提出的离职,主管和经理同意了,正常我应该是十月初 ,十月四号就可以不来了。 一号到三号公司是有三薪的,当时告诉我可以上完就走但现在又告知我我必须上到十月七号才有这三天的三薪。如果我四号就不来了就没有我这三天的三薪,这合法吗
劳动争议山东省-青岛市2023-09-21 11:51:51156*****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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