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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 本人于3.28入职,签定三年劳动合同,自己手上无备份合同,领导与人事部于5月28签订我于六月一号转正享受转正待遇,老板至今未签通过 ,给我的转述是等我转正后补给我六月一号至今的工资差,未说何时转正,这种情况是否违反劳动法,如果我自主提出离职 能否得到赔偿?

劳动争议浙江省-台州市2023-09-20 14:44:39183*****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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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杨家豪律师
    月帮助3
    浙江正予讼律师事务所
    你好,如果一直未签订合同,属于公司过错的,可以主张补偿金的。
    回复于 2023-09-20 14:55:13 咨询他
    • 律师回复: 2023-09-20 14:55:37

      你是台州哪里的,有需要可以联系我,我是台州律师。

  • 时龙律师
    月帮助4631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3-09-20 15:07:4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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