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秦皇岛的一名在校大学生,在学校附近的一家流行服装店进行兼职,没有签署合同。 服装店店主说前50个小时时薪10元,50个小时以后时薪12元。工作满50个小时以后才可以结算工资,但是现在服装店老板不给我们排班,每周工作时间少于5小时,并且在工作时多次刁难,挑刺。 我现在不想干了,可以要回我的工资吗?如果可以我能拿到多少工资?(我已经工作了2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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