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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都是以结婚为前提谈的恋爱,谈了2年多了,在此期间男方多次给女方将近万元的金项链,三金。男方还在各种节日(东方西方的恋爱日和日常节日)里微信转账给女方,少则几百,多则一两千。女方在日常生活中需要的一些东西也找男方支付,比如向男方要5000多元的手机,一些零零碎碎的消费。男方跟女方出去吃喝玩乐,大部分都是男方出的钱,女方偶尔AA。男方多次去女方家里拜访时,捎带的几瓶飞天茅台和一些保健品。女方父母都很接纳,前期是答应了男女双方结婚的。但是到了今天,男方给女方爸爸打电话后,女方爸爸不同意男女双方结婚了。但女方依旧不跟男方说实话,吊着男方。请问是否有权追回男方付给女方以结婚为前提的财产?怎么解决

婚姻家庭海南省-三亚市2023-08-30 23:06:5815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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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肖乾律师
    月帮助9
    四川力发律师事务所
    你好,对于三金可以索要返还,对于日常支出不能要回。
    回复于 2023-08-30 23:09:34 咨询他
  • 张广雷律师
    月帮助748
    山东冠鲁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追回,你可以收集一下相关的转账记录,起诉他
    回复于 2023-08-30 23:13:02 咨询他
  • 李良律师
    月帮助19
    陕西谷正律师事务所
    你好,借款或者以结婚为前提赠予的财产需要返还,其他的不能要求返还
    回复于 2023-08-30 23:46:01 咨询他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984
    湖北秋筠律师事务所
    您好,如果有证据证明是以结婚为目的的,可以起诉。
    回复于 2023-08-31 08:47:18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9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没有登记结婚的须返还彩礼。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3-08-31 12:49:20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174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需要提供转账记录、对方身份信息进行诉讼,没有的对方身份信息话,点击我头像私信我,委托后可以帮你调取,然后准备好起诉状就地在原告住所地起诉,或者是帮你进行催款,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3-08-31 23:15:4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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