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五个月前进入当地一工厂成为试用工,签署三年劳动合同,合同规定试用期为三个月,并且会安排转正考试。后续两次考试中,我未能通过考试。但公司并未有所反应,我仍旧正常上班,正常缴纳社保,享受正式员工待遇,直到一周前,公司突然电话通知我去办理离职手续,我觉得该程序不正确,所以不予理睬,今天收到人事部通知,说我不符合试用期录用条件,让我下周一去签字辞职。但我明明已经过了试用期,且劳动合同上并没有说明考试不合格就不录用,我主观意愿并不想离职,既然公司辞退我,是不是得按照辞退流程来,合同规定辞退员工会补偿一个月工资,我想问问,我的诉求合理吗,可以实现吗?谢谢
劳动争议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2023-08-25 20:42:5018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