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提前三天提交了离职通知,当时负责人让我们当天就能离职,当时明确告知需要交接内容,公司并未安排人员交接,后期公司以当时未交接给公司造成损失需要赔偿,请问需要赔偿吗?
劳动争议陕西省-西安市2023-08-18 14:32:46180*****362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