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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朋友叫我当公司法人,说没什么大问题的,并且以我的名义弄了营业执照,我所占的股份为51%。期间我并未参与该公司的任何决策,也没有获得任何收益。今年在银行查征信,发现自己有比一百多万的贷款并且已经逾期,其实是朋友以公司名义贷的款。现在公司欠税欠贷款,签署了一份有法律单位见证的免责协议,我变更法人后,还要承担连带责任吗?(股份没办法转移)是不是除了还款,没有别的办法了?

公司法律广东省-河源市2023-08-06 00:40:09180*****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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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罗勇律师
    月帮助1
    海南正益律师事务所
    有可能要承担责任,还要看具体情节
    回复于 2023-08-06 00:47:49 咨询他
  • 谢福金律师
    月帮助290
    广东典纬律师事务所
    这是公司的欠款,不是你的欠款。如果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点击头.像选择电.话咨询,可以更直接、更方便、更全面解决你的问题。
    回复于 2023-08-06 10:12:03 咨询他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61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担任期间发生的须承担责任。可以向你朋友追责。
    回复于 2023-08-06 11:52:5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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