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23年3月6日至今 2.公司与员工存在实质性劳动关系,不签劳动合同,不缴五险,公休只有2天(并且每月超出2天休息就扣几天工资,等于没有公休),加班费没有达到法定最低1.5倍,法定节假日并无调休或者2倍、3倍薪资。签的劳务合同并且只给了副本,没有盖章或者签名。合同写着每月15号准时发薪,入职时说18号发薪,实际没有一个月是20号之前发过。罚款制度不合理 3. 7月初公司开始实行强制休班制度(不带薪)安排到你休就得休,就算自己来上班也不给算工资。限制员工人身自由(公司大门上锁开不开) 想问一下,公司这些情况仲裁能不能打赢?员工怎么维护自身权益?准备仲裁公司,怎么离职不会有人身危害?
劳动争议山东省-济南市2023-07-31 22:53:00135*****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