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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和亲生母亲婚内给女方儿子付了首付房款,时间是2015年,首付房款是女方支付,合同各种签名都是女方儿子,房产证的名字也是女方儿子。首付款是女方家里国家拆迁所得,按人头分款,继父和女方不在一个户口本上。早在17年已经离婚,男方人病重,意识不清,他的女儿有权利争房产首付吗?

房产纠纷安徽省-六安市2023-04-26 11:20:32199*****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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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251
    湖北理元理律师事务所
    您好,没有权利。房产证是谁的名字,就是谁的。
    回复于 2023-04-26 11:21:14 咨询他
  • 董忠科律师
    月帮助0
    江苏正欣律师事务所
    争不到的,概率太小了
    回复于 2023-04-26 11:25:04 咨询他
  • 张菁律师
    月帮助8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是证明首付款是女方用自己个人财产支付不是用的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只口头说,得有证据才行,具体情况可以来电详细沟通,
    回复于 2023-04-26 11:48:02 咨询他
  • 张伟丽律师
    月帮助0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具体需结合案件事实情况才能针对性的建议,如需案件委托或者案件指导可一对一或电话会给您更详尽的解决建议
    回复于 2023-05-02 22:40:12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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