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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是某报记者朋友,近期某平台出现了大量关于“会员自动续费不予通知”的投诉,消费者称“扣费过程中从未收到扣费短信提示”,但有平台方称在5日前以APP站内私信的形式通知到用户了。而《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中已经明确规定需提前5日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显然平台和消费者对“显著方式”的界定不同,那么这种行为是否危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呢?另有个别APP的确没有通知到用户,是否违反法律呢?您认为日后是否能够形成会员自动续费的强制短信提前通知?感谢您的解答!

侵权维权北京市2023-02-18 09:24:09188*****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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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成思亮律师
    月帮助133
    广东深宝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向12315举报的
    回复于 2023-02-18 09:38:03 咨询他
  • 黄嘉玲律师
    月帮助33
    江西赣深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要求退还。
    回复于 2023-02-18 10:01:51 咨询他
  • 罗思源律师
    月帮助23
    云南上首律师事务所
    这些东西严格来说都是利用技术优势的霸王条款,自动扣费是现在的普遍技术乱象,而且不容易找到不继续扣费的界面,需要系统的反应和解决,个人认为可以向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反应向涉及的各行业协会提意见
    回复于 2023-02-18 11:28:06 咨询他
  • 张雪律师
    月帮助1464
    湖北楚智律师事务所
    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举报。
    回复于 2023-02-18 11:28:11 咨询他
  • 杨增辉律师
    月帮助322
    北京伦圣律师事务所
    您好,目前在线,可以点击头像进行沟通
    回复于 2023-02-18 11:38:2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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