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组织架构调整为由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公司提供N+1经济补偿金,我提出2N,协商未达成一致,公司今天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给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要求当天交接工作完成离职,我计划进行法律仲裁,请问我是否需要签字通知书,要求我交接时是否可以直接交接?什么情况下可以交接?需要提前准备哪些材料作为证据,什么条件下可以离职才不影响后面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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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上班时间在车上卸货摔下来,做CT说没什么大事,现在是轻微脑震荡和内伤,整天头痛,头晕,恶心想吐,自己有去医院检查拿药,这种算工伤吗?公司没有买医社保,17号出的事,现在没有任何表态和问候做了两次CT,拿了药,一星期以后复查目前停工吃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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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提交离职了现在还没结工资给我我现在连最基本的生活都保障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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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拖欠3~6个月的工资,有钱就是不发工资,该怎样投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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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需要离职嘛,拉长那边是说要么正常流程提前下个月走,要么急辞扣百分之30,然后今天去办离职人事那边说可以不扣需要部门那边申请,拉长说是人事要求的没有告诉我需要部门申请,那我准备扣的百分之三十可以追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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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老公年前11月在矿下发生了事故,造成颈部神经受损,现在康复中,单位属于国企,现在走的工伤,康复医院病历肌力定级4级,还没有到工伤鉴定时间,麻烦律师我想问下我们还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吗?怎样可以把伤残鉴定级别定的高一些?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