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公司法律>咨询详情

近日接到公司要求签署个人信息处理同意书,其中有条款为: 采取公开方式处理本人个人信息 向大陆地区外提供本人个人信息 公司为台资企业,但工作地点在大陆 请问这种条款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法律江苏省-南京市2022-11-11 20:31:40138*****519

分享

律师回复

  • 孙春艳律师
    月帮助0
    黑龙江锦融成律师事务所
    如果你签署同意 ,那就不违反法律规定 ,你不同意公司这么处理 ,而对方如果依然做出这样的处理 那对方就构成了侵犯个人隐私 ,可以电话联系我 ,咱们加v,详细给你解答,帮你解决问题 !
    回复于 2022-11-11 20:40:45 咨询他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644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这属于侵犯你们的隐私权,应该是把你们的个人信息卖往境外。建议来电咨询,我们加v详谈。
    回复于 2022-11-11 20:41:58 咨询他
  • 李良律师
    月帮助23
    陕西谷正律师事务所
    你好,个人信息是否公开由你决定,这属于自愿原则。
    回复于 2022-11-11 20:44:12 咨询他
  • 张国才律师
    月帮助10
    四川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
    你好,建议限定在大陆以外的地方的使用范围。
    回复于 2022-11-11 22:30:25 咨询他
  • 罗思源律师
    月帮助15
    云南上首律师事务所
    你这个都涉外了。。。。。。
    回复于 2022-11-11 23:46:49 咨询他
  • 顾丽丽律师
    月帮助2
    江苏瀛广达律师事务所
    不合法,公司没有权利向任何人透露员工信息
    回复于 2022-11-12 07:25:00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390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公司法律类型活跃律师

公司法律最新咨询

我也要提问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