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想辞退我 但是不走辞退流程 想跟我协商给我补偿一个月工资 我入职一年三个多月 理由是跟团队融合有问题 跟团队氛围不合 实际是我没有延误工作 正常上下班 偶尔早上小迟到 但是公司规定10次以上迟到早退才算重大违纪 目前7 8次左右 其他成员任务满满 加班加点 积极主动去跟进问题 我最低可以要求赔偿是多少 人事是要我这几天走 今天说的 三天内周五就请离合理么
公司法律广东省-广州市2022-11-02 20:40:46137*****776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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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高文律师月帮助0人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你好,单位是不能无故辞退劳动者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存在下列事由可以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并解除合同,并且需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因此公司要辞退员工,必须具备上述的法定事由,在履行了提前30日的通知义务或者另外支付给员工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费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具备上述法律规定的事由,公司辞退你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责任。回复于 2022-11-08 14:22:59 咨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