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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8年9月至2010年5月在北京一家单位上班(行政单位下属单位),合同制人员,现在在家上班,转社保时发现当时没缴养老保险,不能计算工龄,手上也无劳动合同,但在社保记录中可以查到当时缴纳工伤的信息(2008年12月至2010年5月,应该是有3个月试用期,故未缴纳)。本人是湖北省农村户口,可以申请仲裁补缴这段时间社保么?若不能补缴,是不是工作一年补偿2个月工资,当然还是希望能补缴社保的,若补偿是按当时工资标准,还是按现在社平标准?到现在也未收到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有补偿么?

劳动争议湖北省-宜昌市2022-10-15 15:21:58158*****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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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163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可以进行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进行赔偿。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回复于 2022-10-15 18:19:35 咨询他
  • 王红梅律师
    月帮助0
    湖北九凯律师事务所
    如果申请劳动仲裁,时效是1年。你现在还在职吗?
    回复于 2022-10-16 09:50:33 咨询他
  • 毛高文律师
    月帮助0
    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
    你好,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社保补缴多少,按社保局差额计算。
    回复于 2022-10-17 17:39:58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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