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了一家酒吧上班,上了七天,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后面第八天我女朋友不同意我在哪里上班就不让我去了,然后我就跟老板说,女朋友不同意来,干不了了,可以把前面七天的工资结给我吗?他说你不来就矿离,一天不来扣三天工资,扣满三天才能算离职,我的天,这就很离谱,请问我可以要回我的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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