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购买了某小区地下1层车位,并于2020年6月29日签订了协议约定,该车位使用权转让价款为171200元。我已经支付首付款60000元,(只有付款收据并未有书面文件签署)尚有111200元未支付。但现在甲方已经向我们逾期支付尾款的行为向法院起诉。但因我方现处国外,今年6月份的时候房产公司有发了先函文件给我们 但是我们也第一时间转发给甲方负责人询问了,告知公司是统一发送没什么关系 另外也并未告知我们风险责任 然而现在导致我们需要付违约和律师费 现9月11号的时候又发了一封民事起诉状。要求我们缴纳违约金还有律师费的5000元 然后经我们说明情况给我们降低至3000元 我想问这律师费我们可以不要
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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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聚律师月帮助0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如果双方合同没有约定迟延付款,需要支付律师费的情况下,法院一般是不支持的回复于 2022-09-15 17:12:46 咨询他-
用户追问: 2022-09-15 18:43:16
当初签定的时候没有书面合同 我只有转账定金的收据 然后就是9月11号的时候甲方发了民事诉状书上要求由我们交付违约金和律师费 但是这两个后续额外费用并不是我造成的(签订的时候并没有和我们讲述解释风险违期后果)经口头协商不用支付违约费 但需要律师费 所以我不付律师费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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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2022-09-15 19:38:10
律师费是需要明确约定的,如果是没有约定,律师费是不需要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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