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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个小商店,昨天有位顾客在商店买了一盒酸奶3.5元,喝完拉肚子了,看日期说过期了,问我们要赔偿1000元,我们应该怎么办?

其他湖北省-武汉市2026-04-13 10:58:0815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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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时龙律师
    月帮助929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因此,顾客要求赔偿 1000 元有法律依据,建议你们与顾客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一致,可让顾客通过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走法律途径等方式处理。
    回复于 2026-04-13 11:01:59 咨询他
  • 曹光顺律师
    月帮助850
    四川恒融律师事务所
    你好,这个需要看该商品是否确实过期?如果确实过期了,你们商家需要按照规定退一赔十最低一千元赔偿的。如果没有过期,需要看商品本身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对方拉肚子?
    回复于 2026-04-13 11:05:32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6-04-13 11:14:14

      赔偿问题是必须1000元吗?还是可以商议

    • 律师回复: 2026-04-13 11:14:50

      按照规定最低赔偿是一千元,当然你们也可以先协商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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