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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后女生那边说分手订婚时有拿一部分彩礼跟三金可否要求女方返回女生肚子里有孩子男方要求孩子打掉女方不同意男方是否需要抚养

婚姻家庭广东省-广州市2022-08-12 11:31:1813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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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08
    广东天诺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没有登记结婚的须返还彩礼。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回复于 2022-08-12 11:33:03 咨询他
  • 蒙文炎律师
    月帮助51
    广东国知律师事务所
    没有婚姻登记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
    回复于 2022-08-12 11:33:21 咨询他
  • 贺东洋律师
    月帮助0
    广东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
    可以抚养,这个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诉讼。彩礼可以返还
    回复于 2022-08-12 11:46:14 咨询他
  • 莫德炎律师
    月帮助166
    广西红顶君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男方需要抚养
    回复于 2022-08-12 11:49:42 咨询他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590
    广东公忠律师事务所
    第一,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彩礼和贵重物品是需要返还的。第二,是否生产是女人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包括男方都无权干涉要求打掉,第三,如果孩子出生以后,我所说的是必须出生以后,经鉴定孩子确实和男方存在血缘关系,那么男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没有血缘关系不需要支付
    回复于 2022-08-12 14:04:11 咨询他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039
    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一》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顺手给个五星好评,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电话咨询
    回复于 2022-08-12 17:27:05 咨询他
  • 陈奕坤律师
    月帮助0
    广东威法律师事务所
    需要抚养或者给抚养费
    回复于 2022-08-12 23:20:29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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