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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020年购得一楼盘期房,交了10%首付,签署认购协议,并未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合同),然后有朋友看中我的房子欲转让,经协商后,加价10万购买,将首付10%和加价10万的钱支付给我,本人将房源转让给他,售楼部进行更名后,他将剩余90%房款支付给开发商,请问这样收取差价是否违规违法,如后期朋友反悔是否可以要回多支付的10万

房产纠纷浙江省-绍兴市2022-08-09 20:51:26136*****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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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孙庆伟律师
    月帮助0
    浙江六律师律师事务所
    不违规,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而且房价上涨出售属于正常的商事行为,法律不应对此过多约束。
    回复于 2022-08-09 20:54:06 咨询他
  • 毛碧露律师
    月帮助0
    浙江欧硕律师事务所
    不违法,如果双方正常协商,没有欺诈、隐瞒等不能要回
    回复于 2022-08-09 21:25:36 咨询他
  • 阙彦清律师
    月帮助15
    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
    你好 建议签署协议约定相关情形
    回复于 2022-08-09 21:34:00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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