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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进行的房屋二手房买卖中,我是卖方,合同中没有约定物业费由谁缴纳。当年我已配合他修改房屋底根。 在房屋买卖前2012至2017年期间,物业没有尽到相应的服务。为了防止物业起诉,我也留有相应的证据。(由于过了三年物业的诉讼期相关证据我也没有再留存)。 2022年房屋现业主把所有物业费全部结清,说是为了办房票。现在业主起诉我向我追偿。 物业费结清是否于办房票有着必然联系? 向我追偿是否过了追诉期? 我应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房产纠纷辽宁省-本溪市2022-08-04 05:24:42153*****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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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郭苗律师
    月帮助0
    河北建宏昌律师事务所
    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出售前的物业费正常应该由你承担。
    回复于 2022-08-04 06:09:55 咨询他
  • 曾金峰律师
    月帮助0
    江苏宁联律师事务所
    根据实际情况和起诉状以及证据来分析,可以提出合理的抗辩理由
    回复于 2022-08-04 06:20:41 咨询他
  • 高敏律师
    月帮助0
    辽宁安宇律师事务所
    你不交物业费是你跟物业之间的事,物业没有尽到相应义务你去起诉物业,买卖之后的物业费由他交,之间的由你交
    回复于 2022-08-05 11:10:47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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