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在2021年3月份通过抖音认识了一个人,经了解相处是高中同学,时间不长确定了恋爱关系。现已分手。在相处期间,对我进行精神控制。多次让我给转账,共计16500元。没有聊天记录,有微信转账记录加红章。同时怂恿网贷共计10000。请问我可以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把钱要回来?是以不当得利起诉,还是诈骗起诉?因为确立关系后,男方没有实质性的物质付出,也很少有精神付出。后期我发现对方以恋爱的名义欺骗过他人。2021年9月14日,他动手打了我。当时由于害怕,以及心存善念没有及时报警。给我造成了心理伤害,请问以什么样的方式能够获取补偿,以及提供什么样的证据?只有被打的部位照片能否当做证据?
其他河北省-廊坊市2022-07-13 20:51:1818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