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实习期在饭店打工克扣工资 学生在饭店打工口头约定工资15元每小时,每天工作10小时,工作第二天就改变为每天15小时了,但是说超过的时间算加班。后来有一员工损坏了些原材料,老板污蔑学生损坏的,其实跟该学生无关。老板就骂着让该学生滚!该学生就不干了,后来老板又打电话让该学生上班。该学生没再去,这并不是该学生故意或是个人原因给该老板因缺少工作人员造成损失。现在结算工资,老板以该学生损坏食品和自己离职给饭店造成损失克扣了1845元工资(按考勤需发2385元) 现要求该饭店老板赔礼道歉支付考勤表所示正常工资或根据本地区实际标准支付该学生工资
劳动争议山东省-滨州市2022-07-05 20:03:54198*****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