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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团旅行,在途中一个野温泉景点烫伤,具体情形:在询问了导游,是否可以前往观看,导游同意以后去的,在这期间,正常行走,一只脚从平地踩空,紧跟着另一条腿也踩进去了,想用双手撑起来,一撑土就往下掉,我被高温水蒸气和水烫伤,导游未采取紧急任何措施,以后决定脱团想回市治疗,旅行社未安排车辆接,从11点烫伤,自己带伤等车4个多小时至下午2.50才发车回市,直到晚上7点才接受治疗,医生初步诊断为二度烫伤,旅行社认为药费走保险,不属于旅行社责任,请问应该如何处理?

侵权维权西藏自治区-拉萨市2022-06-23 12:35:5415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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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孟祥耀律师
    月帮助474
    北京银雷律师事务所
    可以点击头像一对一沟通,也可以来电咨询快速解决
    回复于 2022-06-23 12:38:54 咨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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