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作,offer及合同约定月薪8400,产假期间公司停发工资,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1340每月打给公司账户,现在产假结束复班,公司只发放生育津贴一万多块钱,正常产假期间工资 8400×6=5040,差的三万多公司是否得依法补给我呢?
劳动争议湖北省-武汉市2022-06-10 21:07:35159*****962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