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就是我把店铺转让给了别人,转让费合计1241750元。然后我对这个店铺占20%股权,前期按照比率支付了转让金691750元和150000元的分期支付转让金,所以他实际给我了571750元和120000元。因为我想退股,所以我没有再支付过转让金。后来因为有分歧,我们各股权人签了股权转让清算协议,协议上写着“把我占20%的股份按55%打折,然后经核算应承担一次性补偿金额计人民币99000元”;然后后来他又陆续给我转了30万元。 那么现在他是还欠我10万元还是多少钱?我要从哪个点起诉比较好?
房产纠纷浙江省-绍兴市2022-04-01 19:24:08181*****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