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9年2月入职江阴某煤炭检验公司,合同期三年,在此期间担任采制样员一职,劳动合同于2022年2月到期,公司决定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按照相关规定,补偿三个月工资。因工作环境接触煤炭粉尘,属于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单位应在离岗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离职前曾要求公司体检,领导以公司没有相关规定拒绝进行体检,请问离职前单位未办理离职体检是否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后经过社区调解后,公司答应给做离职体检,对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不承认,请问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吗?
劳动争议江苏省-无锡市2022-03-28 12:32:2118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