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2021年8.23号右手TFCC受损,休假。但由于领导9月辞职让我去交接受二次受伤导致严重一直休养至今,但2022.3..23让我去上班结果把我岗位调至别的维修部门;由于手没有恢复无法胜任这个工作,然后她HR提出填写离职报告!我同意了!但由于2021.9.29递交上去的离职没有批改这次直接点了。我想问一下今天HR给我的是公司3.23号本人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和我2021.9.29号递交的离职手续《最后工作日9.30号;审批流程与10.8号所有领导已同意》是否有冲突;我9.29号的离职至今起法律效力;那时我签过字了!但至今工伤没有解决
劳动争议江苏省-常州市2022-03-23 18:59:45139*****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