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号入职公司,合同和公司文件的试用期均是6个月,但是入职时签了一个3个月内50万的业绩考核指标,目前已经入职4个多月,公司最近告知我试用期业绩没达标,所以让我主动离职,但是其他员工也未达标,并未辞退,想询问公司的业绩考核指标具不具备法律效应,是否可以得到辞退赔偿
劳动争议上海市2021-12-24 09:54:33151*****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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