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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不久 期间领导多次在凌晨、半夜发微信消息过来 次数多达四五次 其中包括、欣赏、不许告诉其他人否则开除工作等警告性词语。因给员工造成严重心理负担及不适,后主动找领导当面谈话一次,员工明确表达微信事件对本人造成了不良心理影响和不尊重,领导也答应以后都是同事关系。安静几天后,又凌晨发微信,说只是觉得员工漂亮等词、之后连续多天半夜发微信甚至打语音电话,请问1、这是否构成工作期间用人单位对员工警告、骚扰等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形?2、员工是否能因此理由提交离职申请?3、领导故意用合同约束不同意员工离职或将其告上法庭,那么员工的微信聊天记录是否能成为证据与之抗衡?感谢答疑!

劳动争议陕西省-榆林市2021-11-17 10:49:0315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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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 刘锁律师
    月帮助0
    贵州远道律师事务所
    你好,1、单位领导的骚扰,要看该领导是何种地位,如果是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等对企业具有掌控权的利用职务、地位行为骚扰你有可能,否则大概率是其个人行为,不属于用人单位侵犯你的劳动权益,对骚扰可以报警,向企业上级领导单位反应等。2、同上,不一定,在没有服务期约定的情况下你可以直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离职。3、合同中除服务期约定外,一般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劳动者的就业权利,即使约定了也是无效的。
    回复于 2021-11-17 11:29:25 咨询他
    • 用户追问: 2021-11-17 13:49:32

      您好 我入职地属于私利开办的培训学校,领导就是学校最大法人代表,入职之前共同签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合同,合同内有一很明确的条例:“合同生效后,在受聘期内,乙方若有实际困难不能继续履行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请问这一条是不是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员工想离职提前一月申请就行?

    • 律师回复: 2021-11-17 14:10:55

      对的,没有约定提前离职要支付违约金撒?提前30天通知即可

    • 用户追问: 2021-11-17 14:32:02

      他如用合同签约时间为要挟不允许离职,我是否能拿出微信消息的证据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付违约金除非我单方面离职解除合同,但说如果甲方以暴力、威胁 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手段强迫劳动的 乙方是可单方面解约,但甲方有权让乙方完成所从事教学任务。那么我提前30天离职申请还具有劳动法保护效应吗

    • 用户追问: 2021-11-17 16:36:52

      你好 我又花了钱来咨询 你先回答下我的上个问题吧…我这边想得到确认的是,在签订劳动期限2年的基础上,不因领导问题,只是我个人提出辞职 是劳动者的合理诉求吗? 提出申请满足30天 不论学校同不同意 是不是我可以自主决定离开 而学校不能用合同来强行要我留下?谢谢解答!

    • 律师回复: 2021-11-17 16:59:44

      你好,没错,合同期限只是合同的有效期,不代表一定要干满两年才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律师回复: 2021-11-17 17:01:12

      书面通知要保留证据,其次,如果用人单位有拖欠工资、未交社保等行为,劳动者可以直接解除合同,无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还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 律师回复: 2021-11-17 17:03:02

      甲方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你劳动是违法行为,可以直接解除合同,同时情节严重的对方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 律师回复: 2021-11-17 17:10:40

      你好,没错,合同期限只是合同的有效期,不代表一定要干满两年才走,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只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用户追问: 2021-11-17 17:30:30

      嗯嗯 我明白了。合同有一条是:“乙方在聘用期内,如自身原因不能在甲方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以方将其所从事的教学课程完成” 基于这点,请问与我提交离职申请有冲突吗? 离职前30天提出申请,而此时领导叫我继续上课把课程完成 怎么解决?是按照合同规定上完课还是一个月后自行离开?

    • 律师回复: 2021-11-17 17:44:03

      有冲突,但是如果有拖欠工资、不交社保的情况,包括你说的对方法定代表人骚扰你的情况比较严重的,可以避开这一条。这一条可能产生的后果就是对方主张你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不过损失是需要对方举证的,提前30天通知本身就是给用人单位找人接课的准备,对方合同是格式条款可尝试主张无效。

    • 用户追问: 2021-11-19 15:03:56

      您好律师 我已经和领导签了离职申请协议书 包括双方姓名、身份证、电话、盖手印。但我感觉他想反悔了,正在各种理由找茬,开始用原合同上写的:“三个月提出 一个月交接工作”说事,但我并未在原合同上看到提前三个月申请的规定。那么这份离职申请已批准的协议是否已经奏效?受到法律保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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