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首页>侵权维权>咨询详情

1.我这边是一家酒店的店长,因为参加线上促销活动时设置失误,国庆节假日正常价格600元的客房,被人以200元的平常促销价订了6间。现在客人拒绝取消订单,要求我们按时提供服务。否则就要投诉。酒店将会损失至少2400元。 2.我这边网上查了一下:《民法典》第147条规定,如果商家的行为属于“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作为消费者,须知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是民法典的基本原则,需要诚信消费,不能想着钻空子、薅羊毛,《民法典》第985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依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这上面的解释是对的吗?如果国庆时客人到店我们酒店拒绝提供服务,这个客人最后投诉工商局或者起诉的话,法律的依据是否对我们商家有利?

侵权维权安徽省-黄山市2021-09-05 18:32:12157*****311

分享

律师回复

  • 曾金峰律师
    月帮助109
    江苏宁联律师事务所
    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可以与对方沟通和协商解决
    回复于 2021-09-05 18:37:25 咨询他
  • 唐雨风律师
    月帮助0
    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
    您好,这个属于酒店的失误,很难证明酒店属于重大误解,而且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消费者有权要求按照订单提供服务。
    回复于 2021-09-05 18:38:39 咨询他

在线法律咨询

1分钟提问,30秒匹配律师

当前2438 名律师在线
立即提问

侵权维权类型活跃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