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初公司以经营不善为由辞退员工,拖欠员工7月份绩效,只发了基本工资,辞退员工时只是口头上承诺赔偿8月份一整个月工资,但是没有书面证明,而且当时所签订的劳动合同也没给员工一份,请问现在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处理呢?
劳动争议江苏省-连云港市2021-09-02 11:12:4515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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